年处理60万只废桶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受新疆绿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年处理60万只废桶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60万只废桶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废铁桶处理线及废塑料桶处理线,年处理60万只废桶(废铁桶、废塑料桶各30万只);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辅助工程。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绿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总
联系电话:16609915888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康庄东路1886号1幢厂房101室
2、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991-6660159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东二巷12号1栋8层A单元8F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绿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2024-08-30
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年8月5日,我单位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华能(乌鲁木齐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地点: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项目整体装机容量27万千瓦,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九大风区之一的达坂城风区,场址分布比较分散,分为风电场和光伏场两个区域。
风电场区装机容量13万千瓦,位于已建华能达坂城二期项目场址西侧,中心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40km,距达坂城区公路里程约45km,Y020乡道和G30高速公路位于风电场南侧。风电场区中心地理坐标坐标:87°58'15.8319"E,43°35'12.9136"N。
光伏场区装机容量14万千瓦,位于已建特变乌鲁木齐县项目场址区域内,中心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70km,距离盐湖景区西侧约2km处,距达坂城区公路里程约23km,G30高速公路位于已建风电场北侧。光伏场区中心地理坐标坐标:88°02'13.9210"E,43°25'15.5172"N。
建设内容:风电场区装机容量13万千瓦,新建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工程,一次建成;光伏场区装机容量14万千瓦,光伏场区装机容量14万千瓦,配置2.7万kW/5.4万kWh储能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工程,一次建成。
项目总投资:99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能(乌鲁木齐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2栋3层
联 系 人:曾继兵
联系电话:13779301720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100号2号办公楼二层
联 系 人:魏莉
联系电话:18690172902
电子邮箱:15819944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华能(乌鲁木齐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2024-08-06
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煤基戊烯深加工项目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我单位受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煤基戊烯深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煤基戊烯深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0亩 建设内容:本项目收利用煤基戊烯醚化反应生成TAME,装置建设一套,罐区,装卸区,部分公辅设施。部分公辅设施及配套生活设施依托原有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钧硕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赵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559293590
评价单位邮箱:7355195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2024-07-29
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我单位受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0亩。建设内容:本项目回收利用甲醇中心酸性含氨废气及二氧化碳气体反应生成碳酸氢铵,公司新疆装置建设一套,成品仓库,罐区。公辅设施及配套生活设施依托原有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钧硕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赵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559293590
评价单位邮箱:7355195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2024-07-29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建设内容:本期建设规模为2×660MW国产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预留扩建条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伊宁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链接下载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伊犁州伊宁市合作区阿勒泰路3666号
联系人:王泽伟
联系电话:18609019758;邮编:835000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弯路100号2号办公楼二层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8599012461;mail:1850611187@qq.com,邮编:830001。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pdf
2024-06-21
兵团西山新区-乌鲁木齐东二环乌奎互通公路(迎春街东延)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兵团西山新区-乌鲁木齐东二环乌奎互通公路(迎春街东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请关心该建设项目的社会公众反映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地点及概要
项目名称:兵团西山新区-乌鲁木齐东二环乌奎互通公路(迎春街东延)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十二师西山新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项目概要:新建路线位于乌鲁木齐市南郊兵团第十二师西山新区,总体走向基本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乌鲁木齐市西绕城高速兵团工业园互通迎春街改建段,路线向东经桃园街、苜蓿沟路、104团万亩桃园,终点位于东二环-乌奎互通,接二环路预留接口处。公路等级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全长9.92km。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201280933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常州街189号 邮政编码:8300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越 联系方式:0991-2667521 18599181615
传真:0991-2625771 邮箱:1538479174@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100号2号办公楼二层
邮政编码:8300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前述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请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2024年6月12日
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