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被纳入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审核类型为“双有(原材料有毒有害)”,管理部门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为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现向社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石国旗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化工工业园综合加工区乌奇公路北侧12879号
技术负责人:张晓川
固定电话:0991-3373652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新注册的公司,公司法人为石国旗,注册资本1000万元属于有限公司,自筹资金,独资经营。项目地处乌鲁木齐市米东化工工业园综合加工区乌奇公路北侧,占地面积51250m2,总固定资产2800万元,2023年销售收入7500万元。公司现有员工30人,其中中级技术人员16人。企业目前通过不断资源投入和技术革新与改造,使得企业换发勃勃生机,该炭黑生产线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全自动电脑数控、环保技术、及炭黑在线处理技术,利用当地的优质蒽油资源优势年产1.5万吨优质高色素炭黑、导电炭黑、及兼顾橡胶橡胶炭黑生产。主要应用于橡胶、导电、涂料、油漆、油墨、色浆、密封胶、工程塑胶、色母料、皮革、纤维、印染等行业。
二、原料使用情况
企业的主要原料为:蒽油、天然气、碳酸钾。其中有毒有害的原料为蒽油和碳酸钾。
蒽油:蒽油是煤焦油组分的一部分,通过蒸馏焦油切取280℃~360℃的馏分,一般为黄绿色油状液体,室温下有结晶析出,结晶为黄色,有蓝色荧光,能溶于乙醇和乙醚,不溶于水,部分溶于热苯、氯苯等有机溶剂,有强烈刺激性。遇高温明火可燃,主要组成物有蒽、菲、芴、苊、咔唑等。可燃,并有腐蚀性,属有机腐蚀物品。
碳酸钾:碳酸钾是一种无机物,化学式为K2CO3,分子量为138.206,呈白色结晶粉末,密度2.428g/cm3,熔点891℃。易溶于水,水溶液呈碱性,不溶于乙醇、丙酮和乙醚。吸湿性强,暴露在空气中能吸收二氧化碳和水分,转变为碳酸氢钾。吸入本品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出现咳嗽和呼吸困难等。对眼有轻到中度刺激作用,引起眼疼痛和流泪。皮肤接触有轻到中度刺性,出现痒、烧灼感和炎症。大量摄入对消化道有腐蚀性,导致胃痉挛、呕吐、腹泻、循环衰竭,甚至引起死亡。2023年主要原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2023年原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名称
消耗量
1
蒽油(t/a)
14043.576
2
碳酸钾(t/a)
8.3
3
天然气(m³/a)
1882819.31
4
水(t/a)
49130
5
电(kwh/a)
3114885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
企业现有2个有组织废气排气筒:
DA001为油炉尾气处理转化装置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DA002为包装、造粒机、粉碎机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2023年各类污染排放情况如下表
2023年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序号
污染物种类
实际排放量(t/a)
许可排放量
(t/a)
许可排放浓度(mg/m3)
实际平均排放浓度(mg/m3)
DA001
颗粒物
0.5361
3.38
200
1.433
二氧化硫
1.932
29.04
850
54.33
氮氧化物
10.917
50.09
/
3.337
DA002
颗粒物
/
/
120
4.133
2、固体废弃物
企业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炭黑、废机油、生活垃圾。废炭黑2023年产生量大约10t,产生后全部回到生产工艺作为原料,不外排。废机油2023年共计产生0.02t,全部交新疆新之源环境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严格按照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进行企业管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要求,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组织修订完善了《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0109-2021-393-M,有效期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2024-03-22
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公布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新环科财发﹝2024﹞21号)。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邵凤金
企业所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南路1888号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热度铝锌钢板40万吨/年;生产镀锌商品卷及中宽带镀锌带钢40万吨;年产高频异型管15万吨/年
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环氧树脂涂料、二甲苯、苯、甲苯等
主要污染物: 废气、废水、固废
二、审核前排污及处置措施情况
1、废气:排放废气主要为酸洗废气、冷轧废气、脱脂废气、热处理炉废气、废酸再生废气、焊接废气、锌锅废气、涂层废气等,本企业针对各工序废气均采取了相应治理措施,经净化处置后分别经配套排气筒排放,根据例行监测数据等,各废气排放口个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中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本企业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脂工序碱性稀含油废水、水冷废水、光整废水、酸性废水、浓含油废水、碱性稀含油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软水站废水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管网进入米东区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置,生产废水在厂区设置有一座废水处理站,采用“中和+曝气+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置后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米东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3、固废:本企业产生固废主要分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由废料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主要有酸再生滤饼、锌灰、锌渣、废水处理站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漆桶,全部交由新疆诺客蒙鑫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三、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1、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明确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制,防止公司生产期间环保事故的发生。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设立安环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自行监测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专职环保管理人员3名。
2、公司建有质检部负责厂内各原料、产品质控管理工作。
3、 为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次生生态破坏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和次生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司和公民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公司和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实际,编制了《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针对《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定期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5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环境应急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完成评审备案,备案编号650109-2021-108-L。
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2024-03-22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公示
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该公司自 2022 年 3 月启动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委托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面指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第38 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审核后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钢管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4日,是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03年5月重新组建,注册资本4217.5万元,国定资产1.93亿元。是一家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为一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
八钢钢管属于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注册地址为开发区喀什西路545号501室,经营场所在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北站公路1366号。八钢钢管主要产品有:1.8-14mm×50-900mm纵剪带钢、DN15-Φ325mm圆管、15×15mm-250×250mm方管、DN20-DN200mm热镀锌焊管、二波和三波护栏板等产品。产品主要用于建筑、供水、排水、采暖、钢结构制作、消防等领域。企业2019年4月24日评为自治区级绿色制造企业,文件号《关于公布自治区第三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新工信节能[2019]14号;企业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并于2023年5月23日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期间共实施11个清洁生产方案,共计投资1116.0033万元,经济效益为321.47万元,节电量124.8743万kW.h,节约天然气量28.8092万m3;环境效益为减少碳排放量1267.17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09t/a,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0.75t/a、减少颗粒物排放量2.31t/a。
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和修改报告,认为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达到了验收条件,拟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企业名单如下: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9日
2024-03-07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血液制品生产线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血液制品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血液制品生产线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北区工业园冬融街39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血液制品生产车间、血液制品仓储物流基地、综合楼、单采血浆站及单采血浆分站等,购置并安装分装、制水、超滤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原料血浆处理量1500t/a。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399号
联 系 人:高超-13600991102
三、环评单位信息
评价机构: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
联 系 人:纪工-135178179726
邮 箱:171133959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2024-02-26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项目区附近的群众及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现有2#坑区域
联 系 人: 钱鹏
联系电话:18935787607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 系 人:魏珍珍
电 话:15099570649
电子邮箱:569679289@qq.com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
2024-02-26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项目区附近的群众及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现有2#坑区域
联 系 人: 钱鹏
联系电话:18935787607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 系 人:魏珍珍
电 话:15099570649
电子邮箱:569679289@qq.com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
202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