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1月7日委托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单位编制完成《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我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及时限如下: 一、《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全文网址链接:见附件;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查阅纸制报告书;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999906956 邮  箱:40672361 @qq.com 建设单位地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830009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人:曾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17799120619 邮  箱:366083729 @qq.com 编制单位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G座703 邮政编码:83001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重点为本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厂址周边5km范围),其次为评价范围之外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甘泉堡工业园区园区管委会、园区内企业及员工等相关政府单位、组织及普通公众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五、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次公示发布时间始10个工作日。 附件: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及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             
2025-01-20
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受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担了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甘泉堡天银纺织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天银纺织园北侧(在规划道路:二十一号路、二十三号路、二十八号路形成的地块内) (3)项目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4)项目概要:项目为新建(重新报批)项目,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5万m3/d,分三期建设,每期5万m3/d;本次为一期5万m3/d污水处理及3.5万m3/d再生水处理,原报批项目因服务范围发生变化,同时新增废气排放口和新增废水排放口,以上变动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99990695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779912061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及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1月                           
2025-01-07
年处理60万只废桶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书
我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处理60万只废桶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MAzNnKfR0olgwqE5Vb37Q; 提取码:f7f1。       新疆绿九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
2025-01-02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查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我单位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区域削减方案、公众参与说明书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   附件1: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区域削减方案 附件3: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2024-12-12
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的委托开始对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附件1:拟报批公示文本-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 附件2: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2024-11-20
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碳酸氢铵项目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4年7月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碳酸氢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已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碳酸氢铵项目 https://pan.baidu.com/s/1rV6Y-2_x0rCQp7HTnSWtdA?pwd=j2k9 提取码:j2k9 --来自百度网盘超级会员V6的分享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赵工,联系电话:1555929359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钧硕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559293590 电子信箱:73551954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