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堡经开区华瑞化工年产5万吨工业废盐回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于2025年8月9日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甘泉堡经开区华瑞化工年产5万吨工业废盐回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泉堡经开区华瑞化工年产5万吨工业废盐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华瑞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0亩,年回收5万吨工业废盐,建设厂房,仓库,杂盐处理设施,部分公辅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华瑞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佘芳
建设单位地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62991569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G座703
环评单位联系人:曾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7799120619
邮箱:36608372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华瑞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8月9日
2025-08-10
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
附件: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拟报批稿公示
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
2025-08-01
大连金重新疆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大连金重新疆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tgvsgxux19HEavrk8rlow 提取码: 95gm
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5年7月29日
2025-07-28
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 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5年1月10日,受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刘工,联系电话:0991-526551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哈密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治威
联系电话: 18339277062
邮箱: 1440157557@q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小涵
联系电话:0991-5265516
电子邮箱:569301282 @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附件:征求意见稿 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2025-07-22
大连金重新疆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大连金重新疆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5年6月16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信息。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S3ZEDnNV1o6cS4Web0umA 提取码:yb8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曾工,联系电话:1779912061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电子邮箱:1356439062@qq.com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联系电话:15842668523
(3)信函的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禾润街2979-8号压力容器制造车间(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
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5年7月10日
2025-07-10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电投融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5年7月,受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电投融和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建设规模:新建1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及相关附属辅助工程。本项目拟安装20 台7500kW 的机组,配套工程包括新建1 座110kV升压站、21 台风电机组基础、21 台箱变基础、场内输变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项目总投资56898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电投融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晓龙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14990636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322550315
电子邮箱:56930128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电投融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