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人事任免 及章程修订的公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相关规定,为保障会员知情权,经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现就协会人事任免及章程修订事宜公示如下:

一、人事任免

魏毅同志因工作原因卸任协会副会长职务

经协会第十届第二次会员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郭志国同志任协会副会长

二、章程修订

协会原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 197 号 1 栋负一层(底商)”。

现住所地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三巷69号红山村花园小区3号楼1单元101门面”。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29日。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

2026年0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