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根据《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会员义务”规定,会员需“遵守协会章程,按期交纳会费”。现将会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我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我会不向个人会员收取会费;
1、副会长单位会费 20000元/年;
2、理事单位会费10000 元/年;
3、会员单位会费2000元/年(两年一收,共计缴纳会费4000元)。
二、会员服务
1.享有环保专家帮扶指导(副会长单位现场帮扶:2次/年、理事单位现场帮扶1次/年、会员单位:专家电话技术咨询服务);
2.享有协会公示费用专属优惠;
3.优先优惠参加本会各类学术活动;
4.优先享有参与本会人才举荐、成果鉴定、环境技术验证、成果转化、投融资与社会推广等服务;
5.优先参与本会政产学研交流活动,本会可协助举办技术培训等。
三、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
开户银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北京路支行
银行账号: 802031112010110277389
开户行行号:402881000293
四、注意事项
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会费”字样,汇款成功后将发送会费专用电子票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15349994784(微信同号)
座机:0991-4607769
电子邮箱: wshjxh4607769@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三巷69号红山村花园小区3号楼1单元101门面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