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5年6月,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5-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5-2035)
规划位置及范围:规划区位于乌鲁木齐市三道坝镇东侧约1.5公里,南距米东区城区(北侧)15公里,北起规划外环北路,南至长山子镇-高家湖公路,西起规划富强路,东至规划外环东路,规划用地面积为116.82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2025~2028年,远期:2028~2035年。
(3)总体定位
资源转化为主的产业主导型园区。重点以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产品交易及仓储物流为产业基础,以就业及产业承接为特色,着力将园区打造成为“一区、一基地”。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单主任
单位联系方式:189999269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云台山街499号
联系人:申工
单位联系方式:1779913273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2025-06-30
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5年4月10日委托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污泥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4_kgQUR16BkL8zb2FRghg
提取码:29rh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月16日
2025-06-17
大连金重新疆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大连金重新疆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连金重新疆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相关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年生产2.5万吨重型化工设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禾润街2979-8号压力容器制造车间(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84266852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G座703
环评单位联系人:曾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7799120619
邮箱:36608372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5年6月16日
2025-06-16
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5年4月10日委托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污泥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书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CEAio5N7eZHM6DCDmTN5g
提取码:n3yh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徐工,联系电话:0991666015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与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自仓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799197500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中路东二巷12号1栋8层A单元8F
环评单位联系人:徐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6660159
邮箱:33980867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5月26日
2025-05-27
甘泉堡经开区华瑞化工年产5万吨煤基戊烯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信息公示
我单位于2024年7月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甘泉堡经开区华瑞化工年产5万吨煤基戊烯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4 号令),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说明及报告报批版第三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报审稿公示甘泉堡经开区华瑞化工年产5万吨煤基戊烯深加工项目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华瑞
新疆华瑞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4月30日
2025-04-29
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
2025年4月10日,受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污泥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污泥处置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两河片区两河路以西,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N 43°43'02"、E 87°20'16"。
3.主要工程内容与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101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5646.4平方米。新建200t/d污泥处置装置1套,采用干化+焚烧方案,工艺为桨叶干化工艺+鼓泡流化床焚烧+烟气SNCR脱硝+静电除尘+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湿法脱硫+烟囱排放。新增1条污泥深度脱水生产线,包含100t/d立式高压压滤机1台;1条干化生线,产包含80t/d浆叶式干化机1台;1条污泥焚烧生产线,包含40tDS/d鼓泡式流化床污泥焚烧炉1台,配套相关铺助设施;2套污泥卸料和储存系统,包含200m3污泥接收仓2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自仓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7991975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中路东二巷12号1栋8层A单元8F
环评单位联系人:荆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6660159
邮箱:33980867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城投华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2025-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