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斯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疆斯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陈工,联系电话1896383914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乌鲁木齐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斯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斯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师总

联系电话:15098603588

2、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63839149

电子邮箱:18963839149@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附件:新疆斯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项目(征求意见稿)

                                             

新疆斯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26